准备印一件T恤,上书“我顶陈书伟”

May 14, 2009 | tags | vi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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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陈书伟....唉!操......操........操.........陈书伟立功了,陈书伟立功了,不要给不良雇主们任何机会,草泥马在这一刻灵魂护体,马勒歌碧生日快乐,不良雇主们根本不值得的同情,他们本来有机会致陈书伟死地,但是他们最后缺乏了勇气,他们该回家了,但不用远渡天堂,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住在道德的深渊...

  介于本人最近也在劳资纠纷的上访迷潭中不得要领,非常纠结,社会从来就这么无情呢,还是现在才是?

新快报记者 黄琼

 

  今年2月,著名消费者维权人士陈书伟起诉广东某电信公司再次败诉,他认为案子涉嫌被人操纵,遂在上诉状中写一“操”字。深圳福田区法院认为自己受辱,于4月23日将陈书伟拘留15日。获释后,陈书伟又写了5份含“操”字上诉状,而福田区法院已同意他用“操”字上诉。在经受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非议后,昨日下午,陈书伟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坦言,“操”字上诉是自己的一时之气,但法院因此迁怒并将其拘留就“太过火了”。

  “操字是无话可说的不服”

  陈书伟坦言,今年4月初,自己5个状告广东某电信运行商的案件全被判了败诉。在准备上诉状的时候,联想到自己从2004年开始,在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的大大小小200多个类似案子均以败诉告终,他认为福田区法院有意刁难,感到很愤怒,想表达自己的情绪。他用“操”字只是表达自己的不满,而且,“操”字并不是骂人的话,字典中没有相关的解释。

  对于为何要选择“操”字而不是其他,陈书伟表示,这是他的口头禅,也是他当时看到败诉的判决书脱口而出的话语,只能说是真情流露。

  为写这个字,陈书伟咨询了专业律师。律师告诉他,法律并没有规定上诉状要怎么写,不能怎么写,因此就算只写一个“操”字上诉也没什么问题。

  而对于为何只写一个“操”字不写上诉理由,陈书伟的答案很简单,他称一审时自己已经提交了所有的材料和证据,诉说了所有的事实及理由,即便是二审材料和证据也不会有所不同。“该讲的已经讲完了,我无话可说了,只有不服。”带着这种无话可说的不服,陈书伟斗胆写下了“操”字。

 

  陈书伟的博客: http://blog.sina.com.cn/chenshuwei200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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